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、医学工程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测试推选及考核聘用工作方案》的安排,2022年7月7日下午,医院在A座八楼报告厅进行了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大会,根据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及延伸考核结果,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拟聘用吴万宝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,夏慧琳同志为医学工程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,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:
吴万宝,男,1982年10月生,蒙古族,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,主任编辑,现任院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,拟聘用为院长办公室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。
夏慧琳.女,1972年4月生,回族,首都医科大学本科学历,内蒙古大学工学硕士,中共党员,正高级工程师、主任技师,现任医学工程处临床工程科科长,拟聘用为医学工程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方式向医院纪检及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。
联系电话:0471-3283326 0471-3283245
联系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6号(邮编:010010)
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,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,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特此公示。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
2022年7月8日